广东发布第二批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要求,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茶叶消费回归理性和提质升档,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通过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责令改正、下架商品、行政处罚、组织标准宣贯、发起集体倡议、制作公益广告、开展消费体察活动等形式,坚决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使茶文化回归本源,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5月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批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纠正了一批生产销售超标茶叶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深圳市福田区某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2023年6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专家依法对深圳市福田区某茶庄开展执法检查。对当事人销售的一款一级“有机寿眉”的随身宝礼盒,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专家现场用游标卡尺检测后判定,其包括空隙率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23年6月21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
2023年9月14日,执法人员开展茶叶过度包装“回头看”,执法人员现场使用“包装有度”微信小程序初步判定“大红袍”“福鼎有机白茶”随身宝礼盒等两款茶叶涉嫌过度包装。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涉嫌过度包装的两款茶叶现场登记保存并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经检验,“大红袍”(2罐235g)销售包装体积为10530000mm³,内装物体积为470000mm³,根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包装空隙率为42%,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福鼎有机白茶”随身宝礼盒(9罐10g)销售包装体积为6125000mm³,内装物体积为90000mm³,根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包装空隙率为80.9%,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5g<单件净含量Q≤15g,包装空隙率≤6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情形。
2023年10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广州市白云区某茶叶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2023年4月28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市白云区某茶叶店经营的“一等奖·白牡丹(紧压白茶)”(批次:2021-09-01)进行抽检。《检验报告》(No:食监2023-05-0060)显示当事人经营的“一等奖·白牡丹(紧压白茶)”(批次:2021-09-01)经抽样检验,结果显示被抽检产品销售包装体积Vn为5771178mm³,商品初始包装的总体积V0为1048950mm³。根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0.6),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70.91%。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2023年5月30日,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食监2023-05-0060)并告知其复检权力和期限,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不申请复检。现场检查发现有3盒检验不合格批次的“一等奖·白牡丹(紧压白茶)”在售,执法人员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对货架上的“一等奖·白牡丹(紧压白茶)”进行下架处理,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3年6月15日,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茶叶过度包装“回头看”。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发现仍有上述产品在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情形。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佛山市某茶厂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7月19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展“佛山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组对佛山市某茶厂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对该茶厂生产的7种规格的茶叶产品进行随机抽样,质计中心的检验人员使用数显卡尺和钢直尺对随机抽样的茶叶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其中3种规格的茶叶产品均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具体检验结果如下:
一、“六堡茶”(净含量为100g×2)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茶叶自内而外的包装分别为:2个真空包装的塑料袋(第0层)、2个长方体的铁盒(第1层)、1个长方体的纸盒(第2层)。经三次测量取平均值,商品初始包装(即第0层的真空包装)的外切最小长方体的体积之和V0为1530657mm³,商品销售包装体积Vn(即第2层)为10450829mm³。根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77%,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二、“英红九号”(净含量为100g×2)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茶叶自内而外的包装分别为:2个真空包装的塑料袋(第0层)、2个长方体的铁盒(第1层)、1个长方体的纸盒(第2层)。经三次测量取平均值,商品初始包装(即第0层的真空包装)的外切最小长方体的体积之和V0为1495899mm³,商品销售包装体积(即第2层)Vn为8664633mm³。根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72%,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三、“五福临门”(净含量为50g70g50g35g45g=250g)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茶叶自内而外的包装分别为:5个真空包装的塑料袋(第0层)、1个长方体的铁盒和4个长方体的纸盒(第1层)、1个长方体的纸盒(第2层)。经三次测量取平均值,商品初始包装(即第0层的真空包装)的外切最小长方体的体积之和V0为2196934mm³,商品销售包装体积(即第2层)Vn为9878937mm³。根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64%,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7月19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向当事人发出《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7月25日,当事人向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已将涉案的三款产品包装全部拆除并销毁(提供现场销毁照片、视频),并对所有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案例四:梅州市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五华县水寨镇某贸易商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9月20日,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五华县水寨镇某贸易商行销售的“凤凰单丛”茶叶(长方形,每盒内有茶叶2小包,每小包茶叶为100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用游标卡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370.67mm,平均宽度为279.67mm,平均高度为110.33mm。根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77.27%,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9月20日,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10月8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五: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东莞市东城街道某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7月1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东莞市东城街道某茶庄销售的“莞茶普洱”(净含量400克)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在检验机构技术人员的配合下,使用钢直尺、数显卡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三次测量取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380.3mm,平均宽度为280.6mm,平均高度为81.0mm,计算出销售包装体积Vn为8643686.58mm³,初始包装总体积V0为400000mm³。根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0.6),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92.6%,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7月1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7月17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六: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信宜市东镇街道某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8月2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信宜市东镇街道某茶庄销售的“陈皮白茶”(外包装盒形状为长方体,其盒内有茶叶2小包,每包包装规格为100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现场用直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387mm,平均宽度为247mm,平均高度为70mm。根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0.6),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95.22%,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2023年8月2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8月9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七: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英德市英红镇某茶叶公司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7月6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技术人员依法对英德市英红镇某茶叶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对当事人销售的“英德红茶(红碎二号)”进行“商品过度包装”项目的执法抽检,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依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商品的销售包装体积Vn为5651490mm³,初始包装总体积V0为1344000mm³。根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61.9%,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7月6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向当事人发出《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英德市某制茶厂(生产单位)和英德市某茶叶有限公司(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清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过度包装商品且按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后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要求的商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8月31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八: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某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9月26日,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某茶庄销售的“凤凰单丛”茶叶包装礼盒(其中一个标有“好山好水”,另一个标有“好山好茶好功夫”,每盒内均有茶叶4小包,每小包茶叶125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现场先使用“包装有度”微信小程序初步判定以上两个包装礼盒涉嫌过度包装,后用卷尺分别测量两盒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好山好水”茶叶包装礼盒的平均长度为355mm,平均宽度为282mm,平均高度为98mm;“好山好茶好功夫”茶叶包装礼盒的平均长度为374mm,平均宽度为254mm,平均高度为102mm。根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上述“好山好水”茶叶包装礼盒的空隙率为33.75%,“好山好茶好功夫”茶叶包装礼盒的空隙率为32.92%,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9月26日,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9月27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九: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鹤山市沙坪街道某茶叶商行销售包装层数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7月17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鹤山市沙坪街道某茶叶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一款“陈皮六堡茶”有5层包装(第一层为手提袋,第二层为塑料外模,第三层为纸盒,第四层为最小销售单元外包装纸盒,第五层为锡纸袋),一款“乌金”普洱茶(熟茶)有5层包装(第一层为手提袋,第二层为纸盒,第三层为最小销售单元纸盒,第四层为最小销售单元塑料内膜,第五层为最小销售单元塑料棉纸),上述两款商品均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3层及以下”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7月17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7月21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十: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德庆县某茶厂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6月25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线索,依法对德庆县某茶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茶叶商品涉嫌过度包装。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精品绿茶(春茶)”礼盒装销售价格为80元/盒,该茶叶礼盒的外包装盒成本为20元/盒,包装成本达到产品销售价格的25%,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6月26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7月6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十一: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罗定市某贸易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11月22日,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罗定市某贸易公司销售的“顶级古树红茶”1盒(内装3铁罐小包装茶叶,共3层包装,净含量:350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用游标卡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28.9cm,平均宽度为28.9cm,平均高度为12cm,实际体积10022.52cm³。根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54.6%,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11月22日,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11月23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典型意义
近年来,茶产业蓬勃发展、日益繁荣,但也有不少商家不在品质上求突破,却在包装上下功夫,造成包装过度奢华、铺张浪费等问题。此类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影响茶产业的形象,不利于茶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市场上茶叶过度包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制止,有效遏制市场上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使茶叶的生产、消费与新发展理念相匹配、相适应,推动茶产业发展根基更牢、底色更“绿”。
温馨提醒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全省茶叶生产、销售企业要重点关注茶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法律及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诚信经营,践行绿色低碳理念,节约包装成本。一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5两茶叶过度包装重2斤被罚款,过度包装会造成什么影响?
礼盒装的5两茶叶包装竟然重达2斤!近日,江苏常州一家超市因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礼盒被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前不久,监管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一家超市销售的一款茶叶,包装豪华,锦盒体积巨大,里面的茶筒却小得可怜,吸引了市场监管人员的关注。
过度包装过度包装用专家的话说就是:包装的耗材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说词过于溢美等。抑制过度包装和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的责任主体应是生产者。目前,对商品进行过度包装的现象日趋严重,不少包装已经背离了其应有的功能。股份公司借上市的机会进行适当的包装,有利于塑造更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然而有些公司为了多募集资金,在改制和发行过程中,不认真挖掘企业的特点与优势,而是在财务数据上弄虚作假,在文字介绍上哗众取宠,冠之以?这个第一?、?那个之最?等,误导投资者。这种现象就被称为过度包装。?
过度包装产生的原因?1.中国是人情社会,往来讲面子,送礼、收礼讲豪华和气派
2.消费者消费理念不理性,追求表面的漂亮和华贵
3.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缺少社会责任感,受利益驱使而采用障眼法、升级包装来追求礼品卖相,不提供简装商品
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国家标准缺乏实操举措,产品简装规定流于形式。
过度包装会造成什么影响1.增加人们的生活成本和压力
2.造成大量的资源消耗和浪费,导致包装行业畸形发展、商品注重形式而忽视质量
3.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垃圾处理耗费巨大人力物力
4.不利于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影响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过度包装的四大危害1.是一次性耗费大量原材料,浪费原本稀缺的资源。包装业所用纸张、橡胶、玻璃、钢铁等都是工业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材料。
2.是造成大量生活垃圾,使固体废物污染成倍增加。?白色污染?泛滥导致?垃圾围城?。
3.是直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助长商业欺诈。一些商品的包装成本喧宾夺主,更有黑心商家趁机搭售其他商品,消费者以高价购得普通甚至劣等商品,使商业欺诈之风蔓延,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4.是诱发社会奢靡风气,暗藏腐败行为,加剧社会不和谐。
你在生活中接触过哪些过度包装的产品?
我是一位“美妆达人”,喜欢从网络上购买香水的她,最近收到了某品牌的香水礼盒。打开鞋盒大小的快递箱,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手提纸袋,从纸袋里拿出硬纸盒后拆开,里面是一个同样大小防尘布袋,布袋里包裹着几个三指宽小纸盒,撕下塑料膜,打开纸盒,才见到香水本身。“大部分美妆产品的外包装和这个香水盒一样,里三层外三层的。”小王说。
无独有偶。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商平台商品包装抽查时发现,50批次商品中有12批次涉嫌过度包装,其中化妆品包装不合格率高达70%。
江苏苏州的小刘每逢开春有吃青团的习惯,采购过程中,各式各样的“青团礼盒”让小刘眼花缭乱。“有很多‘青团礼盒’价格比散装青团高很多,味道却一般,筛选起来费时费力。”小刘说。
“化妆品和食品行业是过度包装的‘重灾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食品消费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消费量大且有分开包装的需要,给了商家过度包装的可乘之机。化妆品通过多层包装,能够提高附加值,迎合一部分的消费者的需求,刺激销量、增加利润。记者在“小红书”平台上发现,不少网友对一些包装精美的化妆品评价是“用心又精致”“仪式感满满”。
商家通过过度包装增加利润,部分消费者购买过度包装的产品获得“仪式感”,看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损害的却是消费者的权益。
一方面,过度包装带来的“仪式感”要由消费者买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曹明德对本报记者说,对大部分消费者来说,包装盒拆开就扔掉,只有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但在实际中,包装的成本包含在商品价格内,最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商品包装越臃肿,消费者会花更多的钱,却不会得到更多的使用价值。
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是有什么买什么,如果所有商家都出于增加利润的目的,让过度包装之风愈演愈烈,久而久之在货架上只能看到过度包装的产品,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为过度包装掏腰包。“因此,亟须在供给侧方面对过度包装加以规制。”曹明德说。
农业农村部官网
农业农村部官网网址:http://www.moa.gov.cn/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国办发〔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商品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了商品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部署,认真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取得积极进展。但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尤其是随着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有“卷土重来”之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健全标准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
(一)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自主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创新研发商品和快递一体化包装产品。充分发挥包装企业在推广简约包装、倡导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包装设计、商品生产等上下游各环节践行简约适度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细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商品包装信息档案,记录商品包装的设计、制造、使用等信息。引导商品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包装体积、重量,减少油墨印刷,采用单一材料或便于分离的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商品生产者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督促指导商品销售者细化采购、销售环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明确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督促指导,实现线上线下要求一致。鼓励商品销售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外卖平台企业完善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提出外卖包装减量化要求。(商务部负责)督促指导餐饮经营者对外卖包装依法明码标价。(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商品交付环节包装减量化。指导寄递企业制修订包装操作规范,细化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并通过规范作业减少前端收寄环节的过度包装。鼓励寄递企业使用低克重、高强度的纸箱、免胶纸箱,通过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填充物使用量。(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督促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引导,提出快递包装减量化要求。(商务部负责)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加强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各地区以市场化招商等方式引进专业化回收企业,提高包装废弃物回收水平。鼓励商品销售者与供应方订立供销合同时对商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作出约定。(商务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加快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齐分类运输设备,提高垃圾清运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六)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细化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国家限制过度包装相关法律标准,将该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部署,及时掌握本行业过度包装情况,建立提示、警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执法监督。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链条性、隐蔽性案件。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压实电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和商品信息审核并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健全对电商渠道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线上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对企业公开其执行包装有关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适时向社会曝光反面案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对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展滞后的地区予以督促整改,对落实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及时组织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进展情况社会满意度调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寄递企业进行过度包装执法检查,组织快递过度包装专项抽查,强化快递包装质量监督。(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八)健全法律法规。研究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修订《快递暂行条例》,细化限制快递过度包装管理和处罚要求。(国家邮政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地方法规。(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九)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明确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判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修订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限制快递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标准,提出更适用的要求。针对玩具及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领域,制定推行简约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明确判定过度包装的依据,引导包装减量化。(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制定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包装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商务部负责)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面向产业集聚区开展包装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动态反馈和评估实施效果,不断强化标准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十)强化政策支持。将商品过度包装、快递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循环快递包装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等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进一步细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研究明确强制采购要求,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财政部负责)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部署开展快递包装绿色设计、低能耗智能物流配送等方面技术研发。(科技部负责)
(十一)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指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公布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推广简约包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负责)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法规标准宣贯培训,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引导重点生产和销售企业带头推广简约包装,积极向社会公布商品包装情况。(相关行业协会负责)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部门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指导、支持和督促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衔接,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落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配套措施。(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政策,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报道典型做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曝光。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购买简约包装商品。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9月1日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